车辆外挂现象在我国由来已久,究其原因,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各省养路费征收标准的差异。由于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养路费征收标准也就必然存在差异,带来的养路费竞争也就是一种必然现象,是各地方税收权在国家均衡发展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加深,经济交往的日益复杂,养路费征收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由于养路费是一省道路建设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快道路建设,吸引更多的建设基金流入,省际之间养路费竞争日益加剧。在全国各地竟相加快道路建设的大背景下,一省关于养路费立法和征收标准的变动常常会超出省界的范围,引起其它省份相应的变动,从而引起各省养路费收入利益关系发生增减,并有可能对其它省份造成有害或有益的外部影响。
养路费收入竞争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过度竞争会妨碍参与竞争省份的正常养路费征收秩序,甚至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因此,养路费收入的协调就成为各省交通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间养路费收入的博弈从非合作走向合作的趋势日益明显。通过协调维护适度的竞争,也符合费收立法的公平原则。
一、养路费征收的竞争效应:一个静态博弈模型
通过伯川德(Bertrand)模型,我们可以分析各省养路费征收博弈的结果与效应。设定两省间通过养路费优惠(以降低征收标准为例)吸引外省资金的流入。两省在养路费征收标准上的差别不仅体现在元/吨月的高低不同,而且征收程序也有所不同,如A省征收程序简单,而B省可能相对复杂一些。这样,在养路费的流向上,A、B两省就具有很强的替代性,但不可能完全替代,即使费收高低不同,标准高的也不可能完全失去收入。当A、B两省的养路费收入分别为t1和t2时,他们各自的资金需求函数为:
A省吸引资金的数量:q1(t1,t2)=a1—b1t1+d1t2
B省吸引资金的数量:q1(t1,t2)=a2—b2t2+d2t2
其中d1,d2>0,即两省养路费征收的代替系数。假定两省同时决策:征收的边际成本为c1和c2,无固定成本。
在该博弈中,博弈方为A,B两省;它们各自的策略空间分别为s1=[0,t1max]和s2=[0,t2max] 其中t1max和t2max 是A省和B省还能吸引车主缴纳养路费的最高标准;两博弈方的得益就是对车主直接征费(代表吸引外省车辆带来的一切好处)的净收益,即征收收入减去征收成本,它们都是双方征收标准的函数:
W■=W■(t■,t■)=t■q■-c■q■=(t■-c■)q■
=(t■-c■)(a■-b■t■+d■t■)
W■=W■(t■,t■)=t■q■-c■q■=(t■-c■)q■
=(t■-c■)(a■-b■t■+d■t■)
我们用反应函数分析这个博弈。当上述得益函数的偏倒数为零0,函数有最大值,可以求出两省对对方策略(征收标准)的反应函数,分别为:
t■=R■(t■)=■(a■+b■c■+d■t■)
t■=R■(t■=)■(a■+b■c■+d■t■)
纳什均衡(t■■,t■■)必然是两个反应函数的交点,即必须满足:
t■■=■(a■+b■c■+d■t■■)t■■=■(a■+b■c■+d■t■■)
解此方程组,得:
t■■=■(a■+b■c■)+■(a■+b■c■)
t■■=■(a■+b■c■)+■(a■+b■c■)
(t■■,t■■)为该博弈的唯一纳什均衡,将和 代入两个得益函数则可得到两省的均衡得益。需要注意的是,这时两省的得益与伯川德模型中的价格决策一样,其纳什均衡也不如各博弈方通过协商,合作得到的最佳结果,因此也是囚徒困境的一种。如下图所示:(横向为省B,纵向为省A)
从图可以看出,如果其它条件相似两省都不采取费收优惠措施,则A,B两省平均分割养路费收入(对车主来说,就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各获得相应的养路费收入带来的好处,如费收收入的增加,职工福利待遇的改善等。而如果有一省实施优惠政策,而另一省未采取相应政策,全部养路费收入由优惠省吸收,独享益处。当然,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