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变动如何办理养路费缴纳手续?
2006-10-25 10:42:38
根据《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第十七条、二十二条规定:
(1)改装车辆、换发机动号牌后,车主应在改装车辆、换发机动车号牌后1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车籍所在地稽征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应缴养路费发生变更的,从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机动车号牌、吨位、标准计征。
(2)车辆变更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性质的,车主应在办结相关手续后3日内持证明材料到车籍所在地稽征机构申请办理缴纳养路费的变更手续,从变更之日起按相应的养路费标准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