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二、承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具体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局(总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对干部职工进行党的路线、形势政策、道德和法律教育等。
四、负责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局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的具体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六、负责局党委会和其他党务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组织、记录和保密工作;办理党委部门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委、纪委印章的管理。
七、指导局(总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